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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pe roaming公司以韩国手机出租服务业务为, 向外国顾客提供很方便的服务。
在韩国顾客不管在什么地方, 可以方便地与亲朋有或者工作上的伙伴保持联系。
预定5天以上时, 免费送一张一天利用券。向第一次利用的顾客送礼物交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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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KTHSolution总公司(以下叫"甲")与顾客(以下叫"乙")同意"甲"为了"乙"提供手机出租业务(包含充电器, 其他手机挂绳等, 以下叫"丙")以及其他服务, 以下提到的事项和条件。
1. 出租期间 出租期间以您申请出租手机时填写的期间为准, "乙"出租期间结束之前向服务中心通知之后可以延长出租期间。如果出租时间快要到了, 但是"乙"向服务中心没有任何通知的话, "甲"向"乙"没有任何通知, 可以停止手机出租服务。"乙"出租到期之前可以把"丙"还给服务中心。
2. 费用
1) 出租费用
"乙"按出租期间(从出租天起到还手机当天)支付出租费(一天2,700韩币-不含附加税), 出租费应该出租之前用信用卡先支付。(如果您要出租5天的话, 先支付5天的出租费)
2) 通话费
国内通话的话, 通话费以国内通话费为准(90韩币/10秒), 如果国际通话的话(除非国内通话)以您要打的国家通话费为准。
3) 顾客可以免费接电话。
4) "乙"自从出租"丙"之后, 马上试一下"丙"有没有正常地启动。如果残次品的话"乙"马上向"甲"通知这些事实。
5) "丙"自从出租当天开始, 如果怀疑功能不良的话, "甲"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考虑要求。"乙"没有"甲"的同意之下不能交替"丙"的任何零件, 也不能修理。
6) 由此可见, "乙"同意使用"丙"时会产生的通话品质上没有任何负责。以下"甲"对于"丙"的技能故障以外, 由于其他理由发生的通话障碍或者通话时打不通的现象没有任何负责。
3. 预防失误和丢失
如果"丙"被小偷或者发生丢失的话, "乙"把这个事实应该马上向"甲"(+82-32-743-6466)通知。没有通知"A"之前产生的通话费都"乙"来负责。而且把"丙"还给"乙"时, "丙"的状态应该跟出租时一样正常。但是如果"乙"把被破坏的"丙"还给服务中心, 因为"丙"丢了, 因此手机不能还给服务中心等, 发生这样的事情的话, "乙"应该把实际费用赔偿给"甲"。前面提到的实际费用以接下来的内容为准。"乙"同意把修理"丙"的费用支付给"甲"。"乙"出租手机时把信用卡号码向他们公开(您可能签名后拿到VOUCHER), 然后把手机还给他们时支付通话费。如果您不小心把手机丢失或者破坏的话, 您得支付原来支付的通话费用上再加赔偿费用。把这实际费用用您公开过的信用卡一块儿支付。这费用叫实际费用。
4. 支付
顾客还手机的话, 出租服务自动结束。顾客把出租费用先支付, 把通话费还手机时信用卡或者现金的方式支付。若要还手机的日子有变动, 费用也可以有变动。办完后把更详细的通话费张单发短信给您。按顾客的要求, 开发票。但是顾客要求更详细内容, 把这些内容发至顾客的e-mail。"乙"出租期间结束之后, 15天以内把"丙"没有还给"甲"或者把费用没有支付给"甲"的话, "甲"可以以"乙"出租时公开过信用卡为担保, 向顾客的卡公司要求赔偿。
1. 出租费 [下面费用不含10%税金]
| 出租申请费 |
免费 |
| 一天出租费用 |
2,700 韩币/1天
使用10天以后第11天起支付于2,000 韩币/1天
使用30天以后第31天起支付于1,000 韩币/1天 |
| 两次以上使用时1,400韩币/1天 |
| 通话费 |
国内 |
90 韩币/10秒 |
| 国际 |
国际通话费 (按通话时间为支付) |
| 接电话 |
免费 |
2. 手机丢时必须要赔偿的课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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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型 |
费 用 |
| 手 机 |
400,000韩币 |
| 电 池 |
50,000韩币 |
| 充电器 |
50,000韩币 |
| 手机包 |
20,000韩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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